疾病缠身包来旭狠心点火 庭上称愿捐器官求轻判 【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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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实录

包来旭在庭审现场

  浙江在线杭州1月28日讯(浙江在线首席记者/施宇翔 记者/刘永拓 首席编辑/赵洁)去年7月5日,浙江杭州一辆载有80余名乘客的7路公交车途经东坡路与庆春路交叉口时,车内起火燃烧,造成30余人受伤,其中20人重伤。事后查明,这是一起人为纵火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包来旭被警方迅速锁定,在医院接受治疗的同时被监视居住。

  今天上午,包来旭涉嫌放火罪经杭州市检察院起诉,案件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法庭上,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包来旭的主观恶意极大、极深,犯罪行为的后果极其严重,应予以严惩;包来旭说,自己一时想不开,做下了这件事,现在想想很后悔,却已经晚了;包来旭的辩护律师认为,被告人犯下放火罪并造成严重后果毋庸置疑,但属于临时起意,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请求法庭轻判。

        浙江在线记者还了解到,在包来旭入院治疗半年多来,并没有家人或亲友前来探望;在今天的庭审现场,也没有包来旭的家人及亲友参与旁听。

  庭审现场,法庭再次播放了那段7路公交车起火的监控视频,视频中无助的乘客被大火引燃倒地,车厢里一阵混乱,烟雾覆盖监控画面……庭里发出了一阵阵嘘声。法庭最后宣布,将择日对该案宣判。

        包来旭纵火后首度现身

        头发全无脸部烧伤痕迹明显

  上午7点50分左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传来阵阵警笛声,随后一辆厢式警车驶入大院,据中院相关人员透露,包来旭就在那辆车上。

  8点30分左右,中院门口排起了长长的队伍,杭州市公交集团工作人员、媒体记者、普通市民等有序进入庭审现场旁听。

  上午9点整,本案的公诉人、辩护律师、审判长、审判员进入法庭。

  “带被告人入庭。”随着审判长铿锵有力的声音,被告席一旁的大门徐徐打开。在6名法警的带领下,包来旭躺在一张病床上,被推入法庭被告席。

  这是包来旭在杭州"7·5"公交纵火案后首度现身,浙江在线记者看到,包来旭已经没有了头发,脸上有着明显的烧伤痕迹。

  随后和公诉人及审判长的对话中,包来旭思路清晰,声音虽然低沉但吐字清楚。

公交大火当天的监控视频

       患病多年无法根治

       点燃大火寻求“解脱”

  去年7月5日的那场大火发生以来,所有人都在问一个问题:包来旭为什么要点燃那把大火?

  随着庭审的进行,包来旭渐渐说出了事件原委。

  2005年开始,包来旭患上肺结核病,从老家医院辗转浙江义乌,再到杭州的医院;2013年9月,包来旭肺结核复发,高烧41度,持续了5天,包来旭被迫来到杭州红会医院住院了一周时间。

  包来旭说,虽然出院后身体有好转,但病情始终无法根治,要治疗就必须停下工作,但停下工作也就无法生活,这中间的矛盾让他痛苦不堪,在这种心理折磨下,他想出了一个极端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2014年7月4日,包来旭在浙江义乌购置了10升天那水(香蕉水)和打火机,以及一个装天那水的塑料桶。

  7月5日,包来旭穿着一件灰色T恤,背着单肩包——里面装着天那水,从义乌坐车来到了杭州南站。

  “到了南站后,我也不知道要去哪里,先去吃了早餐,然后闲逛到西湖景区,最后来到了灵隐寺附近。”包来旭称,到了杭州后,他一路上都漫无目的,觉得很累。

  最后,包来旭上了7路公交车。在上车前,包来旭扔掉了自己所携带的手机和证件,“我只想着去死,不想人们事后认出我。”

  正是这次上车,造成了震惊全城的那场悲剧。“车开了一会,我心里还在作斗争,但开到庆春路附近后,我发现如果不做那件事(放火)就来不及了,所以狠下了心。”

  包来旭供述,他从座位底下的包中拿出装有天那水的塑料桶,把它倒在了车厢内的地板上,随后用打火机点燃。“火马上窜出来了,我当时听到了乘客的哭声、喊声以及有人砸车窗的声音,但几秒钟后,我就什么都看不见了,后来我失去了意识……”

        公交大火致20人重伤

        33人医疗费用1300余万元

  庭审现场,法庭再次播放了那段早已在网上被传看了无数次的视频,视频中,包来旭点燃大火,周围无辜的乘客无助地被火引燃、倒地不起……旁听席上,人们爆发出一阵阵嘘声和叹息声。

  在这次事件中,33名乘客被大火烧伤,其中20人重伤。33人医疗费用1300余万元。公交车损毁损失鉴定为30余万元。

  公诉人讯问,既然你要选择轻生,可以有很多方式,为什么要用天那水这种极易燃烧的可燃物,并且选择在人员极其密集的公交车内点燃大火?

  包来旭称,他以前就知道天那水是易燃的,因为上班的时候用天那水调过油漆。但是他不知道,那水烧起来会这么厉害,也不知道会伤及这么多无辜,而且受伤的都和他一样,是普通老百姓。

  “车上的乘客我都不认识,现在我已经知道他们都受了很大的伤害,我很后悔,没想到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但现在后悔也没用了,我必须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后果。”

嫌疑人包来旭及事发监控截屏

  公诉人:包来旭的主观恶意极大、极深

  辩护人:被告愿捐献器官请求轻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包来旭的主观恶意极大、极深,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诉人称,从包来旭选择的犯罪工具来看,天那水属极易燃烧的烈性燃料,保管、运输、使用都要万分小心,这是最基本的常识。而包来旭明知如此,还购买了整整10升,也就是大约20斤的天那水,用于放火作案。从其选择的犯罪时空环境来看,公交车相对封闭,人员众多,火势一起,人员难以疏散。在此前提下,包来旭还在闹市区的7路车上作案,主观故意昭然若揭。

  公诉机关认为,因为包来旭的放火,仅公交车毁损就超过30万元,广大乘客的随身财物也被付之一炬,后续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包来旭本人的救治费用也是一笔天文数字。

  案发后,大火给无辜乘客的生命健康造成了极其严重的伤害。纵火案发后,广大乘客奋力逃生、相互救助,热心的杭州市民纷纷见义勇为、灭火救人,消防官兵火速驰援、英勇扑救,医务人员加班加点、全力抢救。但尽管如此,还是造成了30人受伤,其中有20人重伤,7人为重伤一级。

  包来旭的辩护人、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金亮新首先代表包来旭向纵火案中伤者及其家属表示了歉意。

  金亮新认为,包来旭所犯的放火罪及造成的后果毋庸置疑,但其为偶犯、初犯,主观上也没有预料到会造成如此重大的人员受伤及财产损失,这一切并不是其长期预谋的。金亮新称,归案后,包来旭认罪态度良好,积极配合公安、检察院及法院的调查,对其行为表现出了悔恨;另外,包来旭已经表示未来将捐献器官,以力求获得公众的谅解。

  “包来旭的犯案,还具有一定的客观因素,他患病多年,又没有医保,在治疗上花了很多钱,到最后无钱医治,对生活丧失了信心,在病痛的打击下没有调整好心态。”金亮新称,目前包来旭双脚截肢,生活也不能自理,未来已经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希望法庭予以考虑,从轻判罚。

  在最后陈述阶段,包来旭没有给自己辩护,但他却说:“为什么当时我拿着针去义乌的大医院、社区医院,没有一家医院肯为我打针?要生活就要工作,但是要治病就不能工作,我觉得生活无望了……”

  上午11点30分不到,该案庭审结束,法院宣布将择日对该案宣判。

  公诉人谈本案启示:

       无数“最美”和被告人所做作为形成极大反差

  在该案最后,公诉人宣读了一段慷慨激昂的公诉词,谈了本案的启示,让在场旁听人员一度陷入沉思。

  公诉人称,这起案件是对公共安全的严重危害,是对人身财产权利的藐视践踏,同时又是对法律和秩序的公然挑战,是放在任何文明社会都不能容忍的。

  这也是一个让人无比痛心的案件。痛心的是一个又一个的无辜民众成为受害人,痛心的是一个又一个家庭遭受飞来横祸,痛心的是被告人会选择以这样极端的方式来解决自我问题。

  在生活中,我们会有顺境,也会有逆境,会有坦途,也会有挫折。这是每个人都会经历的事情。父母的养育,亲友的关怀,找到一份工作,有合法的收入,生病了可以到医院治病,在外有远方的家人牵挂,这些看似平淡的生活,尽管波澜不惊,却何尝不是另一种幸福。这样的幸福,包来旭也曾经有过。遗憾的是,他更多的是看到生活中的不顺心、不如意,并把这些负能量的东西,无限夸张,无限放大,最终钻入了违法犯罪的死胡同……

  就在这个案件中,我们同样看到了社会的另一种力量。我们看到,面对突发大火,公交车驾驶员没有慌乱,而是迅速停车开门,紧急救人;我们看到,消防官兵,在案发后仅仅几分钟,就赶到现场,英勇扑救;我们看到,广大医务工作者加班加点忘我工作,不但救治了众多无辜伤者,也本着救死扶伤的操守救治了被告人包来旭;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无数善良的杭州市民,在案发后自发救助受伤乘客,有的迅速砸破车窗给乘客开辟逃生通道、有的脱下自己的衣物包裹伤者、有的驾车运送伤者赶往医院,他们的见义勇为,拯救了乘客们,也感动了我们,感动了无数的网民,他们无愧于“最美杭州人”和“浙江骄傲”的荣誉。

  他们的义举,弘扬了社会的正气,捍卫了生命的尊严,值得我们每一个人致敬!

  正是因为这一个又一个正能量的在杭州汇聚,才挽救了众多被害人的生命。无数的“最美”,与手段残忍、罪行恶劣的被告人包来旭,形成了极大的反差。

  也正因如此,我们可以相信,被告人包来旭一定会得到公平正义的判决,平安杭州、法治杭州的建设,依旧充满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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