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府叫价1.4亿 经过证实该房屋只是最近几年才建造受关注(多图)

【更新时间】2016年07月07日15:06:07

格格府叫价1.4亿 经过证实该房屋只是最近几年才建造受关注

格格府叫价1.4亿 经过证实该房屋只是最近几年才建造受关注

  近日网传“香山公园十七格格金默玉府邸”出售,房产中介称该院落为肃王府十七格格金默玉住所,是香山公园内一座独栋院落,因属祖产具有永久产权,叫价1.4亿元。昨日,香山公园管理处释疑,该建筑并不在香山公园里,而是在公园外的山上。市文物局也表示,经多方核实,该处并非“格格府邸”,应是近年新建筑。

  事件:出售格格府 号称系祖产

  “出售‘最后的格格’金默玉府邸,香山唯一一套产权清晰的古建筑,地上两层、地下一层,占地1067平方米,可停7辆车……”类似信息在赶集、搜狐等多个二手房交易网站均可看到,部分内容里还注明,该房屋是清末肃亲王府的祖产,具有永久产权,并附有房产中介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格格府叫价1.4亿 经过证实该房屋只是最近几年才 【更新时间】2016年07月07日15:06:07

格格府叫价1.4亿 经过证实该房屋只是最近几年才建造受关注

格格府叫价1.4亿 经过证实该房屋只是最近几年才建造受关注

  记者在链家官网上也找到这条信息,图中可见一中式院落,内有一座二层仿古建筑,回廊、角亭、假山一应俱全,室内装修豪华,家具电器齐全,链家官网标价1.4亿元,文字介绍为“此房曾是清朝肃亲王第十七女金默玉(爱新觉罗·显琦)在北京避暑的府邸,房屋外部格局不可以改动,2015年末将屋内和庭院翻新装修完”。

  “十七格格府邸”出售的消息在网上引起广泛关注,一些网友质疑:“香山公园里怎么可以售卖私人府邸?”“房屋永久产权是怎么说?”

  中介:拒透露房主 产权非永久

  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致电链家地产中介。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该府邸确为清朝肃亲王十七格格金默玉府邸,“清朝末年盖的宅子”。至于金默玉是否在内居住过,对方回答“听说是住过的”。记者查询发现,公开报道显示上世纪90年代末期金默玉在河北廊坊创办日语学校,并在廊坊置业,很少回北京。中介称,原府邸近年来重新翻修过,但原主体格局没变化。虽为格格府邸,但他说院落并非保护建筑,且是私产。

  被问及和香山公园的关系时,对方称“格格府邸”就坐落在香山公园内,出入园区不会被园方阻拦。对方还坦称,由于建筑位于山区,基础设施尚不完善,无天然气、污水管线等。

  关于“永久产权”的疑问,对方表示,近日房主新办理了房产证,该房屋现属于普通商品房,只有70年产权,但房价不会因此变动。至于房主的身份,他称不便透露。

  村民:不知格格名 本是村民房

  昨日上午,北京晨报记者来到香山,经多方打听终于在塔后身村找到这座“格格府邸”。建筑位于半山腰的一个村里,院落围墙很高,门口摆放着一对石狮子,大门紧锁。大门一侧挂着一副铜质门牌,上书“默玉”二字,下边注明“私家宅邸 非请勿入”。

  在地下车库内,记者见到照看房子的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此处正为十七格格默玉消暑住所,叫默玉府,2015年房东对房子做了重新装修,今年年初开始对外售卖。他说几个月里有不少中介带着客人来看房,都是有钱人,“但这种豪宅不是谁想看就能看的,你得提供资产证明你有能力买房,才能进去看房。”

  对于该建筑何时所建,他表示并不清楚,只知道重新翻修时并未改变过建筑主体结构。他告诉记者,“房子里还挂着原来的一些物件儿,我还看见过房主和格格拍的照片呢。”

  但记者询问村里多位村民,对方都不知金默玉是何人,也没听说过“十七格格府邸”。一位在此居住几十年的老住户告诉记者,“默玉府”并非古建筑,“哪儿冒出来的什么格格呀,上世纪80年代那块儿还是我们本村村民的房子,后来有个有钱人把几间房买下来推平,才盖起这么一间大房子。”

  文物局:非在册文物 应为新建筑

  香山公园管理处宣传科科长表示,中介所言的“府邸”不在香山公园内,“府邸”与香山公园也毫无关系,之前并未听说过附近有十七格格的府邸。“今年3月,我们监测到链家利用‘香山公园内’这样的信息出售这套房产,我们随后发了律师函要求他们更正,但这两天又见网上冒出来这些信息。”

  记者将该情况反映至北京市文物局,宣传教育中心工作人员称,文保处从相关人物、建筑地址、建筑名称等多方面查询,均未找到该建筑相关信息,可确认该建筑并非登记在册的文物,“应该是近年来新建的建筑”。

  新闻人物

  格格金默玉是谁?

  金默玉,本名爱新觉罗·显琦,1918年出生于辽宁旅顺,清朝末代肃亲王爱新觉罗·善耆之女,排行第十七,被称为“清朝最后一位格格”,川岛芳子是其胞姐。金默玉四岁时父母双亡,由三位异母姐姐抚养长大。新中国成立后,金默玉致力于教育事业和中日友好交流活动。2014年5月26日,金默玉在北京因心脏病发去世,享年95岁。

   律师:房产皆永久

  土地有期限

  不少网友对“房屋永久产权”发出疑问,记者咨询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包华律师,他表示,房子的产权一直都是永久的,所谓的商品房“70年产权”更严谨地说法应该是“70年土地使用权”,“房产本身不带期限,土地是带期限的,但因二者不可割离,所以大家就用比较通俗的说法来讲。”

  包律师表示,中介所谓的“永久产权”,实际应为私产房。“私产房所用的土地是从历史形成中取得的,这种情况下土地使用权没有期限,但如果遇到政府拆迁、土地整理等,土地使用权也就相应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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